本题主要考察实际案例中对驾驶员违法行为的判断。违法行为有:一、“城市道路上以90公里/小时的速度行驶”属于超速行驶;二、“在夜间行驶开启远光灯”属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;三、“加速抢道”属于不按规定会车。因此选择“超速行驶”“不按规定会车”“不按规定使用灯光”。
相关法规参考: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五条,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、标线标明的速度。在没有限速标志、标线的道路上,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:(一)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,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,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;(二)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,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,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。第四十八条,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,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(五)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,在窄路、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。